急切咨询管辖权问题,请赐教
我有个案子非常棘手,请求律师们给予帮助,我的案件是一个管辖权问题。我与物业公司存在前期物业协议,协议上有个仲裁条款,这个仲裁条款造成法院就是不给于进入实体审理侵权纠纷,一审法院一而再再而三的裁定驳回(我已多次起诉),裁定法院没有管辖权。仲裁程序我肯定是不想走,因为仲裁机构根本就是烂裁,走了仲裁程序也是白白浪费时间和仲裁费(我曾走过)。请问律师,有没有什么规避这个仲裁条款的好办法,比如,我是否可以把开发商作为被告,把物业公司列为第三人,进行起诉,法院就没有理由不进行审理了,我们小区目前还是前期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是开发商引进来的,请问律师,我这规避仲裁条款的方法是否可行?如果不行请问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让法院进行审理。多谢赐教
补充提问:
依据我与仲裁机构的多次打交道,走仲裁程序肯定是裁决我败诉,因为对方早就买通了仲裁,走进去也是白白浪费时间,还要申请法院撤销,撤销后才能到法院起诉,所以仲裁程序根本就是走空程序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6-09-22-状态:未解决]
董达律师的解答:
建议不这样做。都多次裁定驳回的时间也够仲裁的时间了,仲裁不服也可以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