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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承包责任田,集体可以收回吗?
本集体姚瑞波于1981年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2亩责任田,现该户人已经全部死亡,只有一个妹妹于1970年出嫁,户口已经迁出本集体,而该户主姚瑞波立遗嘱要求妹妹继续承包责任田,现本集体要求收回该户的责任田,请问可以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做呢?
咨询者:
卢燕桢
广西
[
咨询时间:2017-02-05
-
状态:未解决
]
董达律师的解答:
集体是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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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达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百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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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临沂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文书起草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公司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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