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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
律师,您好,我与孩子父亲在2012年11月离婚,孩子由我抚养,他爸每月付500元生活费,从2016年1月开始他爸不给生活费了,我怎么能合理要回生活费?他爸四度结婚,现有3个孩子,月收入发到手有3000多,固定工作,在蒲城电厂上班。
咨询者:
fa2147612348
陕西
[
咨询时间:2016-07-03
-
状态:未解决
]
王茂吉律师的解答:
可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一般在对方月工资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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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吉律师
执业机构:
四川拓宇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四川 自贡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破产解散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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