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懂法,,只知道冤就是冤。为什么法律还要有效期?????
我和被告的官司二审过去大半年了,还可以申诉吗 ?不是说法律公正吗。依法治国吗 ??为啥法院判案要搞有效期???为啥让不懂法的老百姓,再冤枉过了申诉期就自认倒霉????为什么 ???这法还能保护老百姓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6-07-12-状态:未解决]
宋飏律师的解答:
您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是有期间的,民事案件是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刑事案件是追诉时效。您可以具体咨询律师,您可以按照程序进行申诉或者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