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懂法,,只知道冤就是冤。为什么法律还要有效期?????

我和被告的官司二审过去大半年了,还可以申诉吗 ?不是说法律公正吗。依法治国吗 ??为啥法院判案要搞有效期???为啥让不懂法的老百姓,再冤枉过了申诉期就自认倒霉????为什么 ???这法还能保护老百姓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6-07-12-状态:未解决]
宋飏律师的解答:

您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是有期间的,民事案件是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刑事案件是追诉时效。您可以具体咨询律师,您可以按照程序进行申诉或者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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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昂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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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名誉侵权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量刑 罪与非罪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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