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问题

我前天在一家信贷公司,用车子做了5万元贷款。签合同的时候,他们催我签字,也没仔细看,到手才拿了4.7万元,还多出个每月150元GPS费用,这些都没跟我讲,而且利息也高了,我现在可以退回这些钱吗?感觉自己被欺诈了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6-09-29-状态:未解决]
王琳律师的解答:

您好,世腾法律为您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但在您向法院提出相关诉讼要求的同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因此,如果当事人能充分证明合同是在收到欺骗的情况下签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反之,如果当事人提供不出相关的证据,或者对方有证据证明合同经过充分协商,没有欺骗胁迫,合同的形式也没有瑕疵,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
另外您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问题,这类合同在一年内必须进行起诉,否则过一年的话,没有履行合同就有可能被判违约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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