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皖1503民初292号 原告:夏靖,男,汉族,1970年3月1日生,住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现住北京市朝阳区。 委托代理人:冯加伍,安徽皖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 查看全文>>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六金民一初字第02119号 原告:吴某甲,女,1973年9月10日生,汉族,六安市金寨县人,教师,住安徽省金寨县。 委托代理人:冯加伍,安徽皖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 查看全文>>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3)六民一终字第0005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从海,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先琼。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查看全文>>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六裕民二初字第00725号 原告:章秀琼,女,汉族,1974年12月16日生,住安徽省六安市。 委托代理人:许正君,安徽皖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冯加伍,安... 查看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皖04民终97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寿县安丰镇人民政府,住所地安徽省寿县安丰镇安丰街道。 法定代表人:时召银,该镇镇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祖新,该镇工作... 查看全文>>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六裕民二初字第00015号原告:吴允继,男,1984年X月X日生,汉族,住安徽省裕安区XXX,身份证号XXX。委托代理人:冯加伍,安徽皖西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鲍远舟,男,1... 查看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