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与非机动车碰撞

2016年12月1日早上7:50分,在太行西街十字右拐便道转弯时与一轲自行车轻微碰撞,对方男,58岁,当时己报保险公司和交警队,经医院检查,拍片无损伤,事后协商600元赔偿,后对方涨到1200元,对方亲戚又涨到3000元,还要涨价,还要让我负责以后出现的任何问题!如给钱后协议怎么写合理,收据怎么写?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款吗?对方要求的赔偿合理吗?如果协商不通,经法律程序会怎么样?会不会赔的更多???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6-12-03-状态:未解决]
郭少军律师的解答:

既然没有损伤,那就走正常的程序,让对方起诉你好了。面对这种漫天要价的,最好的办法是让对方提供有证据的请求金额,否则一律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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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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