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工资、合同约定、货款
朋友在某公司任职业务员期间被公司拖欠工资及提成,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收款账户为朋友的私人账户,离职后两个月客户付款到朋友账上。现在朋友原任职公司要起送客户公司未付款,请问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7-10-13-状态:已解决]
徐颖斯律师的解答:
您好,针对您的提问,徐颖斯律师团队作出简单答复如下:
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对于不当得利,如果数额较大,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您朋友尽快归还款项。
由于您提供的信息较少,本答复仅供参考,为对您负责,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也可以联系徐颖斯律师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