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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干活一个月,属于合同工,单位雇的车和师傅,在干活的途中出了意外,师傅是全责,费用花了一万八,单位给个人入得保险,保险公司能报一万多,这钱给个人,单位在每月给一千元营养费,我儿子半年不能干活,现在手上还有钢钉没拆,我想问一问,单位这样处理对不对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6-11-17-状态:未解决]
张富律师的解答:

可与单位进一步协商,增加医疗费用。建议走工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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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吉林信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吉林 松原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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