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弃婴想收养上户口的麻烦

母亲是个环卫工人,月初的时候,在重庆市涪陵区的某道路上捡拾一名男弃婴,不足月,重1.6公斤,于是立马送医院抢救,现生命体征正常,马上要出院,带了段时间,建立了感情,现在我们想收养该孩子,我38岁,老婆40岁,我们没有生孩子,都是城区教师,【但我与前妻育有1子,6岁,随前妻抚养。】现在该怎么合理上户口呢?收养的话,很可能送儿童福利院又被别人抱去了,自己想收养他们又不办理收养手续,你们代办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6-12-29-状态:未解决]
王龙琼律师的解答:

你们有权利收养,办了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成立,在收养关系建立后才能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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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西瑞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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