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不备案将影响投资

时间:2018-03-12 17:32:41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监管部门明确要求私募基金备案,但仍有私募机构未及时完成。近日,有私募机构因产品募集未办理备案手续而被当地证监局警示。对此,有律师表示,基金管理人有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义务,若不备案会面临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并影响投资新三板企业及上市公司。

私募产品必须合规备案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近日,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7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综述及12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月报》显示,截至2017年底,已备案私募基金66418只,同比增长42.82%。其中,自“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上线以来,协会在新系统备案私募基金21516只,平均办理时间为5.79个工作日,平均退回补正次数1.46次。对于成立多年仍未办理备案的基金产品,基金业协会咨询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仍在运作的私募产品必须合规备案。无论成立时间长短,按照相关规定,肯定是要到协会完成相关备案的,否则就是不合规。

未备案被警示    

2月24日,江苏证监局公布对南京中乾融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出罚单,原因是该私募机构募集产品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    

江苏证监局在监管中发现,中乾融投2015年11月19日募集设立契约型投资基金,规模5760万元,投资人数21人。但募集完毕,中乾融投一直未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中乾融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执业机构:北京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南京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公司并购 公司清算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公司上市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石珍珍律师 > 石珍珍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