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23 10:27:49 作者:济南郑律师15169089905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双方实力悬殊,个人一方往往处于劣势,取证困难。这就需要律师以细心和耐心,在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起案件,一名售后工程师在公司干了11年,后来单位不想用他了,在2011年3月以客户投诉现象严重为由把他辞退了。工程师心里很不服气,因为他在客户中的口碑一贯很好,单位称其被投诉,只不过是为辞掉他找的借口。工程师找到郑元静律师,恳请他帮自己讨个公道。经过初步分析论证,郑元静律师感觉这场官司打起来很困难。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若员工是因有过错被辞退,那么单位不会支付一分钱补偿款。可是由于所有资料都掌握在单位手中,要证明工程师没有被投诉绝非易事。就在郑元静律师为取证问题头疼之时,事情出现了转机。
单位是在2011年2月辞退这名工程师的,同年3月,工程师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后不久,他收到了单位寄送的一封邮件。原来单位在2010年年底开了一个总结会,总结出全年的客户投诉量为25件,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后面还附上了25家客户投诉的具体内容。然后,单位将该份会议纪要及附件群发给内部相关人员。由于当时工程师还没有被除名,所以也收到了这封邮件。而在邮件所列举的全年投诉信息中,根本没有这位工程师被投诉的记录。为了将这一关键证据固定下来,郑元静律师即刻联系公证处对邮件内容进行了公证。法庭上,郑元静律师将这封邮件当庭出示,单位一方当时即对这份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郑元静律师随即又拿出公证书佐证。铁证如山,单位无言以对。据此,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单位违法解雇员工,裁决由单位给付该工程师22个月的工资,共计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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