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纠纷

律师: 您好,我向您资讯下,2013年本人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上班于2016年12月底辞职,辞职报告交与用工单位,直到2017年5月到派遣公司咨询生育保险时才得知我的社保已经停保,在2017年1月-4月派遣公司都没有通知我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2017年5月与派遣公司协商补缴或赔偿我的4个月社保费用时时,该公司工作人员说:你已经辞职了,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还办理什么手续并且我们从来不通知,,你需要就来办理,不需要就算,还直接告诉我,该公司都没有收到你的辞职报告,我知道你什么时候辞职的,这些我都有录音,在2017年5月3日在本人咨询社保中心个人补缴社保要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在本人强烈要求下该公司人员才开具,这是辞职到现在唯一开具的一张,这样的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派遣公司赔偿我4个月的保险费用吗?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7-05-29-状态:已解决]
张美玲律师的解答: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我咨询张美玲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美玲律师 > 张美玲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