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互负债务抵销

我起诉对方时收到70多万元利息,而对方不认可,法院未认定,后对方以不当得利诉,所有形成了两个相互执行的案子。我申请法院抵销,而法院以对方有多个债权人会损害他人利益为由不同意。请问,法院的说法有依据吗?可以抵销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7-10-09-状态:已解决]
姚国胜律师的解答:

你好,法院的说法是正确的,有多个债权人并会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是不能抵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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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三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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