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8年4月16

你好,我于2018年4月16号和中介租了一间房,起租期定为18号,签完合同第二天才知道房屋的客厅在漏水,情况比较严重,需要维修,并且无法搬入。房屋修理完后就到了5月5号左右,我于5月7号才正式搬入,在这期间也一直和房主沟通,房主比较被动,不予回复。这期间耽误的时间监工并造成的不便况且不谈,我和房主提出起租日期应调整为我搬入日期,即5月7号,房主不同意,表示只愿意赔偿500元。请问房东是否有义务必须推后起租期?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8-05-16-状态:已解决]
姚国胜律师的解答:

您好,应当从可以入住的日期开始计算,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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