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的7月27日早上

我于今年的7月27日早上7点40分送孩子去补课,然后再去上班的途中,由于赶时间,我逆行,被一辆右拐的车子撞上,脚上缝了4针,在家休息了22天,请问这个算不算工伤?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8-08-19-状态:已解决]
姚国胜律师的解答:

您好,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中责任是如何划分的。你不承担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才可以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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