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

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把30万租金分为10万元房租和20万元管理费,出租方为国营企业,无任何管理资质,日常物业费用都是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请问管理费部分收取是否合理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8-12-20-状态:已解决]
法邦网律师的解答:

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哪些证件

企业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什么证件是没有法律规定的,出租人可以查看企业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年度公示等的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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