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l000元以下的部分 40~100元;
2.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4%~5%交纳;
3.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4%交纳;
4.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3%交纳;
5.20000l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2%交纳;
6.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0.5%~1%交纳;
7.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按0.25%~0.5%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