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县委接待处机关

我们是县委接待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是县委办直管部门,所以我们退休时是事业社保,多年来一直在事业社保局领一部分退休工资。2014年单位不愿意负担由单位发的津贴,并且将退休职工的事业社保转为企业社保。 首先我们想咨询,我们已经退休多年,这样由事业社保转为企业社保是否合法? 这么多年来,事业单位一直调的是津贴部分,没有上调过工资,现在我们的基本工资转为企业社保待遇,这样做是否合理?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9-03-07-状态:已解决]
法邦网律师的解答:

事业单位收编,事业社保转为企业社保是合法,工资不上调找当地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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