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屋中介签了一年的
和房屋中介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押一付三的方式。2017年9.2入住,打算住到2018年3.2号提前终止合同。房租是提前一个月付后面三个月的,我在2017年11.2号已经把到2018年3.2号的房租付清。并且提前一个月告知中介终止合同,合同要求支付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共3600),当时没仔细看,请问是否合理。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8-02-02-状态:已解决]
刘伊戈律师的解答:
这样的约定是合理的,因为您提前终止合同,导致出租人房屋空置的损失。建议您以后签订合同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在签名字之前,你有签与不签的权利,一旦签名,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