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租赁合同律师 诉讼时效 解除租赁合同咨询律师

时间:2025-08-30 21:45:55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出租人原因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押金应该什么时候返还?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州租赁合同纠纷郑思琪律师解答:若合同明确约定了押金返还条件的,就按约定执行。比如约定房屋因拆迁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承租时,押金应在一定期限内退还,那么只要符合约定条件,即使超过三年,承租人也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约退还押金。

如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承租人拿回押金的权利受3年诉讼时效限制。拿回押金的诉讼时效一般从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计算。如果双方对解除合同时间有明确约定,或者有相关证据能证明租赁关系实际结束的时间,如双方确认房屋不再使用的书面文件等,那么从该时间起,出租人就应在合理期限内退还押金。若无法明确实际结束时间,可参考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房屋停止使用的大致时间等综合判断。

比如广州市天河区樊某与羌某得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中,法院就认为合同未约定合同解除及转让费返还的条件和时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 情形,驳回被告诉讼时效的抗辩。

 

【法院裁判意见】

本院认为:

本案争议为合同履行纠纷,双方未约定合同解除及返还条件及时间,羌勇的诉讼时效抗辩缺乏依据,不予采纳。 现羌勇继续持有该转让费缺乏法律依据,应予返还。

 

【专业经济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领域,可提供的具体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前期案件评估:协助当事人梳理合同条款、证据材料(如规划许可证、租金支付记录、催告函等),判断合同效力、违约情形及诉讼请求的可行性;

2. 证据搜集与整理:指导当事人补充关键证据(如本案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证据符合法定形式,提升举证效果;

3. 诉讼策略制定:根据案件事实(如承租人违约行为、押金条款约定)制定针对性诉讼方案,包括一审主张、二审上诉理由及证据提交时机(如本案二审新证据的提交);

4. 庭审代理:代表当事人参与庭审,就合同效力、违约责任、押金处理等核心争议点发表辩论意见,反驳对方不合理抗辩;

5. 执行阶段协助:在判决生效后,协助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包括扣押、冻结承租人财产,追究其迟延履行责任等,保障当事人债权实现。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可以委托代理各类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对自动化设备调试问题、货物质量问题索赔、追讨货款纠纷、拖欠合同款的案件,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丰富的执业经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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