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09 15:59:22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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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间借贷纠纷郑思琪律师解答:借款合同约定利息太高了,法院也是不会支持的。具体合法利息上限需结合合同签订时间区分认定:若借款合同在 2020 年 8 月 20 日前签订,法院支持的最高年利率为 24%(即常说的 “月息 2 个点”),若双方约定年利率超过 36%,即便借款人已按该高利率支付利息,也可依法要求债权人返还超出 36% 的部分;若合同在 2020 年 8 月 20 日后签订,合法利息上限则需参照借款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法院最高仅支持 LPR 的 4 倍。如果债权人主张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法院不会支持。
比如广州市荔湾区有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邱某与温某在 2019 年 11 月(2020 年 8 月 20 日前)签订两份《借条》,均约定月息 3%(折合年利率 36%)。案件审理中,法院严格按照 2020 年 8 月 20 日前的利率规则处理:对于邱某已按 36% 年利率支付的利息,认定为其自愿履行,不予干预;但对于未支付的利息及后续逾期利息,将利率调整至年利率 24% 以下,且 2020 年 8 月 20 日后进一步按借款成立时(2019 年 11 月)一年期 LPR(4.2%)的 4 倍(即年利率 16.8%)计算。
【法院怎么说的?-判决书内容】
关于还款情况。 双方约定的利息过高,一审法院依法予以调整为2020年8月20日前借款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其中2020年8月20日前以按照年利率36%支付的部分视为邱某自愿支付的利息,超出年利率36%的抵扣本金),2020年8月20日起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适用的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16.8%。 邱某所还款项超过上述标准抵扣本金(详见附表一)。 经核算,截止至2022年2月10日,邱某尚欠温某借款本金395654.41元,邱某仍需偿还温某借款本金395654.41元及自2022年2月11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照年利率16.8%计算。
【广州专业经济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执业以来,长期深入研究和分析借款纠纷,熟悉债权债务处理起诉和执行程序。可以委托代理各类欠款纠纷和借款纠纷,对私人民间借贷案件、公司间借款纠纷案件、恋爱同居期间借款纠纷等有丰富职业经验。能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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