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09 16:02:53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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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员工离职后到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基本可以认定为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所以离职后一定要妥善处理竞业限制问题再找工作。若被前公司起诉高额违约金,要保持冷静,尤其是在前公司未支付或仅支付少量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情况下,可主张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或要求降低违约金金额。
例如广州市黄埔区的案件,华某公司原总经理刘某离职后,立即加入竞争公司从事相同招商运营服务,华某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500多万违约金。法院认为华某公司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最终调整为120多万。
【法院裁判内容】
关于违约金数额及已领取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返还问题。刘某在华某公司任职超过八年,离职前是总经理,掌握公司商业秘密,但其离职后未遵守竞业限制约定,行为缺乏诚信。一审法院综合考虑刘某的任职情况、在职收入、违约情形及主观过错程度,结合双方《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按华某公司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已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实发数额的五倍计算违约金,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华某公司主张刘某支付违约金5096760元,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存在不同解读,且华某公司未提交证据证实实际损失,该主张缺乏充分合同依据,也不符合公平原则,故对刘某要求减少违约金及华某公司按24个月竞业期内应得补偿金五倍计算违约金的主张,本院均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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