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09 16:07:39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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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去竞争公司,赔了违约金还要遵守禁业规定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离职后到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被原公司发现后,原公司可起诉要求员工按竞业限制协议支付违约金,员工支付后,原公司还可要求其不得再到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但如果判决时已超过竞业限制约定时间,就无需继续履行了。
比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劳动纠纷案件,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两年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一审时未满两年,法院要求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二审时已超过两年,法院判定无需再履行。
【法院裁判内容】
一审法院:对于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扶某某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员工保密协议书》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二审法院:如前所述,涉案《员工保密协议书》中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合法有效,对扶某某与景某公司均有法律约束力,扶某某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一审法院认定扶某某应继续履行《员工保密协议书》的竞业限制约定,处理结果并无不当。但景某公司与扶某某劳动关系于2022年6月20日解除,至本院作出二审裁判文书时,已超过《员工保密协议书》约定的“离职后2年内”期限,故本院认定扶某某自2024年6月20日起,无需再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扶某某关于不应继续履行竞业限制条款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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