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

我购买了套二手房,合同签定逾期交房支付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现因为卖家原因不能及时提供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导致过户手续晚了21天,最终两证办下来比约定交付房产时间晚了14天,我要求按照14天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卖家不肯. 想问这千分之三是否生效,是否合法.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7-24-状态:未解决]
孙心远律师的解答:

你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滞纳金,对方拒绝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我咨询孙心远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孙心远律师 > 孙心远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