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谁付
我是一名来自湖南的装修工,经人介绍,于2011年4月3日来到广州市 海珠区 新滘东路 赤沙村附近某供电所位置的广州市民创展览公司上班,此公司以作广交会展柜为主,工作数日后,于2011年4月23日,早晨8:30左右,在锯台上操作时发生意外事故,不慎被锯台上的木板反弹打到自己的阴囊,当即倒地,过了约半小时方能说出话来,自己提出要去医院治疗,老板周建军很忙,当时不在场内,经电话联系,安排了一个员工把我送至广州市珠江医院急诊部就诊,经医生治疗给我注射了“止痛注射液”缓解了我的疼痛,经b超检查发现有阴囊内睾丸破裂出血,发现了内淤血,整个阴囊发黑发肿,约下午4时许老板周建军因交医院押金不够,送钱来到珠江医院看了我一次,说要我放心治疗,一日后觉得情况好转便出院,可是后来在家里病情加重,再次入院,于是经急诊转入住院部泌尿外科治疗,当日自付3000元,后电话通知周建军,周建军说没空,要我想怎么治疗就怎么治疗,,到时留下发票就行,两日后医院又催交费,自己又垫付1000元,然后打电话通知周建军,他又说没时间,第三日医药费又不够了,再次打电话催促周建军过来,他才搭了1000元给员工韩文智带过来,并搭话过来说那一1000元要计划用,几天过去了,但伤情未见快速好转,还面临着要切除睾丸的可能,于2011年4月30日又自付1000元,当日又通知周建军,他觉得不耐烦,一再重复说没有时间,于2011年5月1日,病人还在治疗中,至现在为止还不能坐立,但周建军一直未出现。
我是否可以要求他支付全部的医疗费呢?
补充提问:
如果起诉成功的话,律师费等费用能否让其一起出呢?
(上面是我父亲所写)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5-05-状态:已解决]
汪腾锋律师的解答:
进行工伤认定,工作鉴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欢迎来电:13632829952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