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欠条,打官司

有个朋友借了我父母钱拒绝还钱,钱虽不多,但是想想其中很多我家人受到借方的种种不公平的说法,我仅仅想为了尊严吧,我想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件事情,我父母手上有借条,但是听说借条的有效期只有两年,我的借条是如下,请问能打赢官司吗?

今收到××镇××村××屯×××玖仟元整(9000.00),特立此借条作为凭据,自此日起生效(备注:经双方协商定为借款可延期到11月15日归还,越期后果由借方全部负责)

借方:借方:×××2007.7.15
补充提问:
借条的有效期是两年,现在已经过了有效期,法律还承认吗?是不是后面这句“越期后果由借方全部负责”还能让借条还有效?谢谢大家帮忙。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1-05-05-状态:未解决]
汪腾锋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求对方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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