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离婚后房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

我们2007年结婚,现在小孩2岁。婚后于2009年购买一套二手房(价值40万元),是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有房产证,写的是我们两人的名字。首付款我们各出5万,另外找我家亲戚借了10万,已用我的公积金还了近4万元贷款,还有16万元贷款本金未还。现在我们想离婚,房产会怎么分割?如果我要房子的话,我该怎么办?应该支付他多少钱?而且小孩我们都想要,但他平时又不怎么管孩子,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6-15-状态:已解决]
安艳芳律师的解答:

你好,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才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当然可以是一方拥有房屋并偿还为偿还的贷款,支付给另一方补偿款。至于向亲戚借的钱属于你们的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对于承担的比例是平均的也可以约定。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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