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我家的房产当初在分家的时候是我父亲和我各持一半,但后来为了变更房主姓名便与我父亲公正了一份赠与证明,将户主改到我名下,现在我妻子要与我离婚,我父亲是否能先收回他的一半房产?(在公证时,我姐姐并未到场,是别人代签的)
补充提问:
分家是在婚后发生的,被赠与人是我自己。
明天就要开庭了,如果公证无效的话,我应该走怎样的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件事情?
PS:我昨天接到传票,明天就要开庭,这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是否可以要求延期?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4-25-状态:已解决]
梁万龙律师的解答:

分家房产是在你结婚前还是之后? 赠与公证是给你的还是你夫妻的? 了解具体事实情况后我们才能做出明确回答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认真负责,不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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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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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医疗事故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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