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个月,老板跟我们算损失是正当的吗?
没有签合同,发了一个WORD,里面有一句: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这句话不懂,现在老板一心要扣钱,怎么办?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4-19-状态:未解决]
赵斌律师的解答: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你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造成损害必须有证据证明。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具体事宜可以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