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两个问题,关于借款的事情,请教专家指教。
我的一个朋友犯罪被拘留,还没有正式判刑。前一年我欠他的钱,借条在朋友的妻子手中。朋友被拘留后(我们见不到本人,无法直接和他本人交流),他父母着急救他,想让我提前将钱还给他父母,用来送礼活动关系。由于借条在他妻子手中,但是有和他离婚的迹象,家人不同意我直接将钱给他妻子。现在我遇到两个问题:1 他妻子拿着借条找我还钱,我该不该给她(借条是我写给朋友的,不是给他妻子),如果给她妻子,将来他出狱后找我怎么办,两个人还有可能离婚,也就是第三者拿着借条,不经本人确认同意,有效吗?
2、如果不经本人同意,将钱给了他父母, 将来他不认账怎么办,即便他父母写借条,但无偿还能力也是不放心,让他拿借条来吧,他媳妇又不给他。由于这是救人命的事情,坚持不给他钱,又不忍心,有没有万全的做法,请指教。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6-29-状态:未解决]
李世泽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通过你朋友委托的律师来处理这件事情,在律师会见你朋友的时候,让他明确还钱的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文字。关于借条可以声明附条件的作废。如果还不明白,可给我打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