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纠纷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前段时间租用当地村委会大楼的二楼用于经营卡厅用,可是当我去办消防证的时候,要求提供本栋楼的消防许可证,可是房主没有,因为以前这栋楼是没有报建和取得合法手续的,就这样把我的事物耽搁了,我现在是进呢,证件办不下来,退呢,之前拆除房屋内的隔断用去了一万多元,与房主协商,他不予赔偿,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争取到赔偿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3-09-01-状态:未解决]
李世泽律师的解答:

合同有约定依据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因为房屋存在缺陷,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我咨询李世泽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私人律师 常年顾问 股份转让 经济仲裁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世泽律师 > 李世泽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