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原基改建
律师朋友大家好!
我是安徽省潜山县农村人,在去年9月份向相关单位(生产小组,村部,城乡建设管理所,土地局)提交了农房原基改建报告,相关单位都有人员下乡实地查看过并口头告知可以改建。在9~11月份之间我多次到城管所崔要原基改建审批的相关手读无果,而都是口头告知:“你不用多跑路,我们都过去看过了没问题可以改建”。随后12年12月我将老房拆除打下地基于今年开始建造至9月中旬已建造完毕(占地面积143平米,建筑面积三层合计450平米左右。)由于老百姓法律意识不够,不知应建多少不应建多少,都是看人家怎么做的才这样做的。有很多很多在良田里建造的比我在老宅基建造得更多面积都没有问题,只是人家提前完工了,我还有外装没搞,现在执法局给我下了停建通知书,我该怎么办…?请律师专家们帮帮我…以上谢谢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3-10-01-状态:未解决]
李世泽律师的解答:
因行政许可违法或被撤销,导致建房终止的,相关部门应承担赔偿责任。你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当初是经有关部门允许你建房的。行政执法应体现公平、公正,执法局仅针对你家的行为发出停建通知,而对在良田上的建房行为置之不理,违背了行政执法的合理性,你可以提出抗辩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