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08 19:37:30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夫妻共同财产权利涉及全部共有财产,而不仅仅是对自己在其中所占份额的那部分财产。
苏州婚姻律师解释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处理共有财产,也无权单方处分属于自己应占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擅自处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异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
因此,苏州婚姻律师说道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做处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或默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