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
您好!我一年前在一家私人培训学校做培训老师,辞职后在当地带家教。后来学校知道了,要告我:因为违反合同规定(辞职后一年之内不允许在当地从事相关工作,如若违反,罚金3万。),但我辞职后,学校也没有给我补偿金。请问他告的成吗?
还有,我还跟他们签了一份协议,如下:
协议
本人在XXX培训学校辞职后,私自在当地从事相关工作,给学校带来了较大的损失。
一、本人于2011年8月1日前离开XX地,并赔偿5000元。
二、如若违反以上约定,XX人有权加倍赔偿。
请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5-20-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