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已认定怎么赔偿

在灵武五里坡金属镁厂,我东西方向下坡左转弯突然从南北方向冲出一辆骑摩托车的小伙子,我紧急刹车后还是与冲来的摩托相撞,对方20多岁无证驾驶,车上对方的妻子右腿小腿臂骨折,车辆没有大碍。请问我该付多大责任?我只买了交强险,该陪对方多少钱?我已经垫付医药费1万余元。对方还在医院治疗(昨天做完的手术)对方任然要我垫付。我可以不垫付么!?
补充提问:
事故已经认定我占7责!而对方3责。对方手术已经做完!只是让我颠覆医药费。而且动不动就威胁!我想拒绝垫付。可以么?
咨询者: 宁夏  [咨询时间:2011-07-26-状态:未解决]
彭锐律师的解答:

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交警队出具垫付通知书,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先行垫付一万元;同时要求交警队在10内出具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确定赔偿金额。因为对方无证驾驶,一般都要承担主责以上的事故责任,如果现在赔付了费用,很有可能超过自己承担赔偿金额,无法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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