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个月被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找代理律师

我在一家民营企业工作了3年,今年6月份我怀孕了并告知公司,因为怀孕开始有先兆流产现象,请了约一个月的假,等请假结束后公司就告知我被辞退了,我不明白,怀孕的妇女可以被解除劳动关系吗?我想申请仲裁,现在想找代理律师,请问您愿意接受吗?谢谢!我们公司是天津开发区注册的,我家住在市里。
我先生的联系方式:13821268165 张先生 我的邮箱:zhour0811@163.com 我的QQ:6314155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10-08-状态:未解决]
彭锐律师的解答:

除女职工有重大过错的,孕产哺乳三期内不得解除女职工劳动合同,类似案件建议找律师咨询确认赔偿金额(包括计算方式)、理由、组织证据后自己去劳动仲裁立案并参加庭审,并不复杂,没有必要支付律师费用,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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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玄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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