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同的赔偿
2002年10月入公司签的是公司委派的第三方合同,干了七年后转成与本公司签订的,如果公司解雇的赔偿只是与本公司签订的几年是否合法
结果是合法的,那么请教一下律师如果你在这种情况下怎样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让自己在这七年的付出有所补偿,不管怎样希望法律是来保护劳动者的。
补充提问:
在此非常感谢律师的答复。还有一个小问题,公司在想解除这个人的时候,给评了一个最低分,只给了后几年的补偿,请问这种情况作为劳动者还有其他选择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6-21-状态:未解决]
彭锐律师的解答:
按最高法司法解释,如期间未变更工作岗位一直在该公司工作的,你应获得十年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可获得赔偿(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