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个人雇佣的问题

您好:
我是个人,之前雇佣了几个保安和保洁,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及每月支付的费用。现在这几个人不干了,闹到社区里,让我支付他们的保险费用。由于保安要看大门,所以他是白天上班,晚上住在院子里,他要我支付他的加班费用。
可是,之前没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这个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文,我好去社区说说。谢谢了
补充提问:
可是我这边是个人啊,不是公司,没有注册过的。
就雇个看大门的和打扫卫生的,这不是应该算劳务关系么?或者雇佣关系?应该不是劳动关系吧??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6-27-状态:未解决]
彭锐律师的解答:

你先考虑一下双方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是劳动关系你需要承担社保、工资等,加班费用因工作性质可以不支付,但口头约定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已违反《劳动合同法》,需支付双倍赔偿金。建议你多往劳务或临时雇佣上面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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