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致人死亡的相关问题咨询

2011年春节前夕,朋友出车拖货时出现交通事故,导致一路人当场死亡,朋友被公安部门收押,前不久开庭判决民事赔偿30多万,由保险公司负责。
问题一:保险公司赔偿后,我朋友还需要赔偿受害家属款项吗?
问题二:前不久开庭时,我朋友虽被收押,但并未出庭,原因不明,这一情况正常吗?
问题三:五个多月过去,家属一直未能见到被收押的朋友,这一情况正常吗?有没有超过羁押期限?在判刑之前,都不能探视吗?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4-26-状态:未解决]
彭锐律师的解答:

1、保险公司赔偿后,如赔偿金额仍不足以赔付死者家属损失数额的,您朋友个人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未出庭原因应该是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单独进行了审理,可能你朋友委托了代理人出庭。但正常情况下应按照“先刑后民”的审批程序审理案件,您朋友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按法院正常的审判程序应是刑事审判的同时也进行刑事附带民事程序,您朋友为何未出庭的原因需要更多的了解情况。
3、犯罪嫌疑人家属在判决生效前不能探视。是否超期羁押尚不能确定,需要了解的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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