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么办呢?如何申请仲裁

我于去年年初因与厂里一员工发生纠纷,被其打伤,致十级伤残,打伤我者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没有强制执行。6个月后,我回厂里继续上班,但厂里未安排我加夜班,在厂里做事受到打伤我者的亲戚等人的排挤,经常对我进行骚扰,如丢我在厂里食堂的饭盒等,加上没有安排加班,工资很少。我不想在厂里做下去了,因此我想辞职了。可是如果我自己提出辞职,申请仲裁的话,会不会得到“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呢?我在厂里做了10多年了,兢兢业业,应该要给我点补偿吧?恳请各位律师能够给我出谋划策,我应该怎么办呢?谢谢。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5-11-状态:未解决]
莫平律师的解答:

你应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给予赔偿。并要求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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