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辞职后我还有义务去公司上班吗?
我从2011年3月15日起,在西安市玉之泉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用,因家里有事,于6月1日请假,因为公司的管理人事变化,我的请假是原来的主管口头批准的。后因日期,接管人员否定,要算我旷工,为此我提出辞职,可公司要我在提出辞职后还要去公司上班一个月。我和公司是签了劳动合同的,但公司没有给我劳动合同的备份,也没有给我交保险金。请问有关部门,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6-03-状态:未解决]
宋强律师的解答:
就你说的情况,你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你补办五险一金,同时要求公司给你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