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问题

你好,我想再咨询下,如果去法院或者仲裁进行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话,如果在公司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我们有权要求被诉法人自己进行偿还吗? 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8-07-17-状态:已解决]
杨红良律师的解答:

是否可以将您所说的“被诉法人”理解为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通常所说的“老板”?如果是这样理解的话,那么,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公司是公司,老板是老板,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它们两者是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一般情况下,一个主体没有义务承担另一主体的民事责任。所以,如果没有约定老板为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您所说的情况下,是不能要求公司老板承担责任的。

我咨询杨红良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黄浦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公司并购 交通事故 名誉侵权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杨红良律师 > 杨红良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