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所有权
律师您好!
2009年我父母赠与我一处房产(楼房),过户手续已办完,房产证也已办完。
在办理过户新的房产证时由于以前的房产证是老证(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不在一起),并且小区更名,所以父母补办了新的房产证,地址做了变更,然后作公证再去房管局办过户手续,现已经过户给我。
请问:如果现在房产证地址错误,如错漏字,因为过户时不是最早的地址(小区更名),父母补办了新的房产证后再过户给我。父母补办的房产证地址与过户给我后办理的房产证地址一致。这样此房屋的所有权是我吗?
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7-20-状态:未解决]
纪道生律师的解答:
个别字的不同,并不影响内容,因为房屋你已实际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