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为共同财产

我和老公2000年1月 1号生有一男孩,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流产,当时老公未到结婚年龄,在儿子四个月的时候,由我们二人的家长一次性出资九万余元买了商品房一套。其中,他父母拿了三万元,我父母姐妹拿出六万元。房产证是在2000年5月14号发的,而我们的结婚证是在2000年11月27号才办的,请问一下,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补充提问:
现在我无法提供当年的借款凭证,房产上没有我的名字,根据新婚姻法我们离婚后我能有一半的房产权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9-16-状态:未解决]
纪道生律师的解答:

三和六的比例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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