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另一方就无法主张权利了吗

81年结婚,93年买房,当时历史情况 都是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没有什么共有人登记。
最近发现丈夫将市值200万的房屋用20万倒卖给了孩子,在交易所询问笔录询问是否夫妻共同房产时,他欺骗交易所说“否”进行了这次违法交易。跟他理论时他说,房产证上是他名字。房子就是他的。
我现在要求他们返还房屋到夫妻共同房产,他们说他们是有偿交易,我不能主张返还。
他们明目张胆的侵犯我的合法权利,难度我没有权利,要求他们返还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11-状态:未解决]
王浩律师的解答:

1、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起诉要求确认买卖无效。
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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