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构我国律师文化为契机改变我国律师形象

时间:2011-08-05 11:59:43  作者:陈平凡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摘要】一个社会职业群体的发展,需要文化的支撑,律师行业也不例外。律师文化的本质决定了律师必然要树立忠于法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价值观和做到在法律实践中严格遵守职业规范的社会形象。但是我国律师文化建设中存在诸多弊端,我国律师的社会形象自然不尽如人意。因此有必要构建我国律师文化制度,重塑律师社会形象。

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常年顾问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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