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取暖纠纷 物业害死鱼

时间:2011-08-13 21:29:31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电闸被人摘走

  1月17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业主小杨家的电闸的确不见了。

  小杨告诉记者,从2008年开始,父母就在山东居住工作,她在学校住宿,家里长期没人。“前不久,我回家想打扫一下屋子,发现家里没电了,鱼缸里养的观赏鱼因为没电置换氧气,也死掉了。这些鱼价值3000多元。”小杨说。

  “祸起”收费纠纷

  据小杨的母亲冯女士介绍,她曾与物业通过电话,物业要求她交纳50%的暖气费,可按照相关规定,空置房应该按照20%比例收取。”冯女士说,小区属于自备锅炉供暖,暖气费是参照集中供热的价格收取,所以对空置房也应该参照物价局规定的20%比例来征收。

  小区物业一位主管告诉记者,电闸确实是物业摘走的,原因是该业主从2008年到现在一直没有交纳暖气费、物业费和水费,小区供暖达不到分户控制的条件,即便是家里无人居住,暖气也是一直供着,所以空置房按采暖费50%的比例收取。物业此前也贴过催缴费用的单子,但也联系不上业主,所以通过摘走电闸的方式来促使业主将所欠的费用一并交齐。

  冯女士说,物业费和其他费用都是与暖气费一同收取的,由于2008年物业就要收50%暖气费,所以其他费用她也没交。“我要求物业把家里暖气片摘掉,但他们也没有摘。”

  摘电闸促交费不妥

  河北姜钟律师事务所张可律师认为,物业用摘电闸促使业主交费的做法不妥。如果业主欠费,物业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可对业主进行诉讼。而由于断电造成业主的损失,业主有权要求物业赔偿。而对于业主来说,无特殊情况,也应交纳相关费用。

  张可律师认为,小区自烧锅炉供暖,其费用是小区业主承担,因此对于空置房暖气费征收比例,应由全体业主或业主代表集体表决决定。

 

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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