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解决中的陷阱与防范

时间:2011-08-20 18:20:03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陷阱①:因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往往怠于行使权利,不知道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导致诉讼时效已过,或在处理纠纷时即费时又费力。

  防范: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建设工程合同的诉讼时效及其特殊规定,根据争议的程度选择解决方式或协商或调解或仲裁或诉讼。这在涉外工程合同中尤为重要。当然一旦进入纠纷,应借助法律顾问,出谋划策,以避免费时费力。

  陷阱②: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中,往往容易混淆合同的性质、经常把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务合同,一般的加工承揽合同及购销合同相混淆。

  防范:当事人应针对签订的合同,详细分析合同的内容,然后与有关法律法规对照,往往不难确定合同的性质。

  陷阱③: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和纠纷中,不注意保留和搜集证据,合同纠纷中往往无证据可举。

  防范:当事人应注意平时收集证据,以防将来发生纠纷。特别是注意保留合同签订时详细资料。另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保留对方在履行义务时的有关证据资料。

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公司上市 常年顾问 国际贸易 刑事辩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平凡律师 > 陈平凡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