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税" 争议画句号 湖南 : 以后按文件办

时间:2011-09-02 11:44:27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房产证加个名,不征税。

  9月1日,财政部官网发布财税[2011]82号文(下称“82号文”)。文件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至此,“82号文”的发布,为全国备受争议的“妻税”(“加名税”被网友戏称为“妻税”)画下了一个句号。

  当天下午,省地税局财行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还没看到文件。但以前没有征,以后按文件办。”

  【市民】 不征税节省不少钱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长沙掀起了一股房产证加名潮。

  记者看到,9月1日,长沙房产交易大楼三楼大厅灯刚一亮,3个窗口就一下子围了一圈人。记者数了数,仅十分钟时间,有4对夫妻前来办理房产证加名。

  仅一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就办好了这四对夫妻房产证加名业务。程序很简单,带上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夫妻两人到现场填写一份《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表》签字盖手印,亲笔书写一份《增加共有人变更报告》,最低交130元费用就可以了。

  “加个名不征税,这下可给我们节约了不少钱。”1日下午,在长沙房产交易大楼三楼大厅,办房产证加名手续的曾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这段时间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房产证加名加税的说法,终于有了个结论,现在办了手续两人都放心了。

  【地税】 以后按文件办

  长沙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虽然外地有“夫妻一方房产婚后加个名,要征收一个点的契税”的报道,但长沙市没有开征此税。

  省地税局财行税处副处长陆文勇此前曾表示,确实没有政策规定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要征税,以后是否增加该项政策还需要做调研。

  1日下午,省财政厅、省地税部门向记者证实,暂时还没有收到“82号文”。财行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还没看到文件。但以前没有征,以后一定按文件办。”

  【律师】 不征税符合法律精神

  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平凡律师表示,夫妻房产证加名不征税是合理的。其一,婚前个人的房产,结婚以后同意加上对方的名字,简单说就是一个自然人对另外一个自然人财产的赠与,如果没有区分份额,那么就属于共同拥有,也符合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其二,《婚姻法(解释三)》解决的只是一小部分问题,即夫妻双方的父母买房写在其子女的名下,由此带来的财产问题。其三,婚后房产加名需要征税是不符合税法的基本精神的,因为其间没有交易行为存在。如果说多登记一个名字,需要缴纳工本费、印花税,这个费用是合理的。

执业机构: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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